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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各级高技能人才基地项目建设的通知

时间:2021-01-12
政策资源申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和《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柳发﹝2018﹞17号)的要求,为了扎实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工作,我局决定自2019年起组织开展本市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高技能人才基地项目建设工作。现将2019年我市各级高技能人才基地项目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对象

1.在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基地(见附件1);

2.市级项目:注册地在我市以培训中、高级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大中型企业技能培训中心、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以及公共实训基地等。

二、各级项目条件

(一)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基地项目条件由人社部、区人社厅另行下文明确。

(二)市级项目条件

1.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单位机构设置合理,部门职能和教职工岗位职责明确;已建立规范的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事件。

2.培训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年培训200名以上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具有与2个以上经济发展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培训特色专业(职业、工种)相匹配的实训装备;面向企业、学校和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培训规模不少于800人,其中高级工以上培训占20%以上。

3.建立了完善的师资培养机制。有科学合理的师资培养规划和实施方案,重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有满足培训需要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高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教师占实训教师总数的30%以上。

4.与2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有2个以上专业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确定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师资建设、研发课题和培训实习方案,并与合作企业共建了培训实习基地,聘请企业高级技师、技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指导教师。

5.承担特殊工作条件。以下几种情况的,申报市级高技能人才基地可直接立项:

(1)基地承担并完成自治区或我市脱贫攻坚任务的;

(2)基地承担国家、自治区或我市重大项目的科研、技术攻关任务的;

(3)基地实施重大项目中,采用先进技术方法,保障项目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

三、各级项目建设要求

(一)总体要求

培训基地的主要功能是面向社会各类在职职工、在校后备技能人才及其他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劳动者开展技能研修、技能提升培训活动,使之达到高级工、技师或高级技师水平。同时,培训基地还须承担高技能人才考核与评价、职业技能竞赛、高技能培训或研修课程开发、高技能成果交流展示等任务。

(二)项目产出

1.构建完备的培训体系。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一年后,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基地分别围绕3-5个专业(职业、工种)、2-3个专业(职业、工种)、1-2个专业(职业、工种),从培训模式、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师资建设、培训装备和能力评价等方面,构建成较为完备、系统的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

2.形成规模化培训示范效应。通过实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增强规模化、系统化、个性化培训高技能人才的能力。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两年后,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高技能人才年培训能力分别不少于1500人、400人、200人。

3.总结技能人才培养规律。通过实施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总结高技能人才培训的基本规律和科学方法,提炼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的经验和做法,为基地建设和规范化、系统化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科学依据。

四、项目经费保障

(一)经费依据

高技能人才基地经费根据《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柳发﹝2018﹞17号)要求,“成功申报建立国家、自治区、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次年起每年分别给予经费补助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以认定文件落款时间的第二年算次年,建设期不在经费补助范围内。

(二)经费支出范围

市政府经费补助由市人社局划拨到申报单位基本户。主要用于基地建设所需技能研修实训设备的购置改造与维护、原材料消耗、指导教师聘用、师资培训、培训基础设施完善、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与教学活动有关的科研活动及其他培训成本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差旅费、劳务费等与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无关的其他支出。

(三)管理要求

1.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2.基地建设项目单位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五、各级项目申报考核

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基地由人社部、区人社厅另行下文组织申报和考核;市级高技能人才基地由市人社局组织申报和考核,每2年一次;各级高技能人才基地实行属地管理,日常监督由市人社局负责,将不定期按照项目产出要求,对建设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及时对项目运行提出问题并限期整改。

六、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1. 在2018年12月31日前获得的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基地(见附件1)须提交全套备案材料。

2.自即日起,遴选第一批市级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项目,名额为5个。

(二)申报(备案)材料

1.《柳州市      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备案)方案》(见附件1);

2.柳州市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

以上分别按照次序装订成册,一式5册。

(三)评审流程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遵循高标准、严要求、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开展项目遴选工作。在审阅申报材料、集体评议的基础上,遴选出高技能人才基地候选单位名单。候选单位经公示和实地核查后按规定程序报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复审,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并向社会公布。

(四)申报期限

申报纸质材料送达和电子版发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柳州市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楼1116室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772-2825472

电子邮箱:lzzynljs@163.com

 

附件:1.柳州市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基地名单

    2.柳州市     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备案)方案

    3.柳州市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申报情况汇总表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1日